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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加第二十届上海安博会“长三角地区安防百强企业”评选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3-17浏览:163
关于参加第二十届上海安博会“长三角地区安防百强企业”评选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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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展示长三角智慧城市建设阶段性成果,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积极参与研发并推广智慧城市解决方案,促进安防产业升级与应用创新,组委会将在第二十届上海安博会同期举办“长三角地区安防百强企业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办法

本次评选活动本着“申报自愿、评审公正、结果公开”的原则,对申报/推荐企业进行评审、公示、表彰。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(一)报名。参选企业向南京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提出申请,提交材料;

(二)评审: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团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评审;

(三)公示:终评结果将在各参与协会网站和官方微信等媒体公示;

(四)表彰:公示后无异议的各获奖单位将由组委会组织表彰颁奖。

二、参评条件

(一)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,在我国境内依法从事安防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系统维护或生产经营的企业;

(二)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,管理规范,纪律严明,重视安防行业诚信建设,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,管理水平在长三角乃至全国安防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,业绩突出;

(三)获得安防企业能力评价/资质/资信壹级,公司技术人员相关专业技术职称、职业资格(国家认可的相关证书)不少于6人;

(四)近三年(2020年-2022年)内通过验收的工程业绩额度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,且无重大安全、质量责任事故,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;

(五)近三年(2022-2022年)内产品销售总额不少于1.5亿元人民币;

(六)曾主导或参与平安城市、智慧城市、雪亮工程、新基建及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工程项目设计、施工并验收合格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资格;

(七)自主创新能力强,与时俱进,能及时研究安防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开创安防工作新局面,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为保证本次评选活动公正、公平,参评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、可靠,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:

(一)第二十届上海安博会“长三角地区安防百强企业”评选申报表;

(二)公司营业执照、工程资质证书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复印件(复印件上加盖公章);

(三)公司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(复印件上加盖公章);

(四)集成商材料:近三年通过验收、结算的工程总额(注明项目名称)汇总表(加盖公章);其中需提供两个金额较大的工程(安防、集成)的相关工程资料:合同文本、施工组织设计、项目管理(包括签证、变更等相关材料)、验收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、建设单位的反馈意见;

(五)产品商材料:近三年产品销售额;产品专利得奖情况;产品在各大活动、展览评选得奖情况;

(六)所有评选材料均以A4纸规格排版、打印、左侧装订。

(七)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协会秘书处。

四、报名时间

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410止,预期不予受理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人:项康;

联系电话:025-8442500113951787902

邮寄地址: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75号辅楼611

邮箱:191924661@qq.com

 

南京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

20233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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